解禁福島食品「10天預告」今到期 最快月底公告生效

▲行政院宣布日本福島核災五縣市食品有條件輸入台灣。(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宣布日本福島核災五縣市食品有條件輸入台灣。(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台灣禁止日本福島5縣食品進口逾10年,行政院8日上午宣布解禁,衛福部同日也預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草案,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蒐集各意見,為期10天預告今(18)日到期,最快月底就會公告生效。

行政院宣布解禁福食後,衛福部也將我國對日本食品管制從地區限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但即便開放日本全區食品輸入,福島5縣仍有3大類食品不得申請進口報驗,分別為野生鳥獸肉、菇類與漉油菜,其餘產品須檢附雙證;此外,特定地區生產的茶葉或乳製品等,也須檢附輻射檢測及產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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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0多年來,食藥署針對日本輸臺食品檢測18萬餘件,輻射值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標準及我國標準,微量檢出的236件中,有217件(91.9%)都是在105年底前檢出,近5年檢出批數則已大幅降低。食藥署最新一份「109年度輸入食品風險分析」也指出,福島食品癌症風險等級應可歸類於「可忽略風險」。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8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全球已有40多國陸續解禁福島食品管制,面對日本訴求台灣不可迴避,也不能固步自封,即起將依食品安全法第4條預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等草案,預定2月下旬公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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