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愛犬!網紅王希銘開放「買菸幫上香」遭罰1萬元

▲▼網紅「王希銘」悼念愛犬!網路賣煙替上香遭罰1萬元。(圖/翻攝王希銘YouTube)

▲網紅「王希銘」為了讓粉絲一起悼念愛犬,開放粉絲購買以菸替香的哀悼服務。(圖/翻攝王希銘YouTube)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桃園網紅「王希銘」因飼養13年的愛犬過世,在網路PO文賣菸代替香,讓粉絲可以一起悼念,因此被依《菸害防制法》裁罰王男1萬元。王希銘認為香菸僅是替代品,並非實際販售商品,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被桃園地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王希銘因愛犬過世,在臉書PO文「開放代幫小翠兒上XXX煙(菸)香,一支煙(菸)香10元,限額10支,一人最多買5支,因為太多香我會點太累所以限額…要的底下留言,我看心情選人。」桃園衛生局接獲檢舉,2020年12月依《菸害防制法》裁罰王男1萬元。王男不服,於今年1月4日提起訴願,5月4日被衛生局被駁回,便向桃園地院提起行政訴訟。

王希銘認為,他有數萬粉絲,平時會提供拍攝影片的服務,單純想讓粉絲參與哀悼祭祀的活動才會PO文,且文內明確指出是向粉絲收取「忙代為上香的服務費」,且限量10支,預估每支菸3分鐘,30分鐘最多收總額100元的服務費用,僅略高於基本時薪。

▲▼網紅「王希銘」悼念愛犬!網路賣煙替上香遭罰1萬元。(圖/翻攝王希銘YouTube)

▲王希銘不服衛生局的裁罰,進而提起行政訴訟。(圖/翻攝王希銘YouTube)

王希銘指出,他當時身邊沒有香,才會用菸來替代,且文中雖沒有寫明「服務」二字,但根據全文完整文意前後連貫可得而知,明顯是提供服務才會疲累,而非販售菸品以代交付之意,認為是討厭他的黑粉惡意檢舉,加上衛生局斷章取意,他根本沒有販售菸品的意圖及行為,且香菸也限量10支並挑選粉絲,可見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買代上香的服務。

衛生局認為,王希銘在網路販售菸品,無法辨識消費者的年紀,且依據《菸害防制法》第5條規定,販賣菸品並不以販賣價格為構成要件,並無規定是否需寄送至對方住家才算交易成立;另外,依照本國民眾習俗,代上香服務會使用以木材粉末、香料與黏合劑等,製成可供燃燒的線香,然王希銘竟利用網路零售菸品方式取代線香,已構成《菸害防制法》所禁止之行為。

桃園地院認為,王希銘的PO文表面上是販售代上香服務,然而其上香的香菸品牌、售價及數量單位標示明確,等於粉絲購買時會包含服務及香菸,因此認定該PO文有附帶分支販賣菸品之行為,因此衛生局開罰1萬元並無不合理,駁回王男的行政訴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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