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顏打」強行連結遭「掐鳥」潰敗 不止被休還有更慘

▲▼情侶,夫妻,吵架,煩人,惱人,苦惱,爭執,感情,情侶。(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夫妻想行房仍應尊重性自主權。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一早想跟老婆小芬(化名)恩愛遭拒,竟強押硬上,咬乳試圖指侵,又跨坐用小弟弟甩打臉要逼她口交,因小芬頑強抵抗,手猛捏他小弟弟,憤而甩巴掌後悻悻然離開。小芬除訴請離婚,怒告阿強性侵,台中地院審結,認為阿強不尊重另一半性自主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1年8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強與小芬本是夫妻,並生有小孩,雙方感情並不融洽。去年5月18日一早,夫妻倆送小孩去上學後回家,小芬立刻回房間休息。阿強隔1小時後進房想跟小芬恩愛,伸手摸抓她的胸部,並脫下她的衣物。小芬因為被抓到痛醒,當下告知阿強她不想要,想繼續睡覺。

阿強沒有作罷,反而用身體強壓在小芬身上,先用手摸她下體,嘴巴咬住左側乳頭,準備將手指插入,但小芬夾緊雙腿因此沒得逞。阿強接著跨坐在小芬身上,用雙腿壓住她雙手,再用小弟弟甩打她臉部,打算硬塞到小芬嘴巴逼他口交,因小芬緊閉嘴巴未得逞。過程中,小芬不斷扭動身體反抗掙扎,最後用手猛力抓捏阿強左大腿內側及小弟弟,他痛到用左手甩小芬巴掌後,憤而離開。

小芬因此左臉挫傷,左乳頭遭咬傷,雙膝及雙側大腿挫傷,之後也立刻報警對阿強提告,並訴請離婚成功。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坦認犯行,情節與小芬描述相符,指侵下體與口交都屬性交行為,但因為小芬抵抗未得逞,阿強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明確。審酌阿強行為時雖是夫妻,卻嚴重侵犯被害人性自主權,已造成難以抹滅身心創傷,未獲被害人原諒。被害人接受多次心理諮商後,臨床診斷為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遭受多年親密伴侶嚴重暴力傷害,讓她認知失調。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阿強1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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