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宣布:二級警戒延長至9/6 8項「通案性原則」一次看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全國疫情趨緩,但雙北仍有不明感染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二級警戒延長到9月6日,另公布8項通案性原則。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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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圖/指揮中心提供)

▲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月2日首度調降警疫情警戒至二級,但強調降級不解封,之後又以兩週為單位二度延長,初步延長到9月6日,到期前會檢視疫情發展,評估是否調整警戒級別,或者在原級別內鬆綁相關規範。

▲▼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圖/指揮中心提供)

▲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圖/指揮中心提供)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
5. 婚宴、公祭: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80人、室外3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6. 餐飲管理: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新增同住親友聚餐不受限使用隔板、梅花座及專人分菜。
7. 醫院探病: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身心障礙、病況危急及住院天數達7天以上者之探病;探病者須遵守探病時段、人數限制及出具篩檢陰性證明等規定。
8. 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指引或規範得開放:K書中心、室內遊樂園、海釣場、海泳/浮潛等水域活動。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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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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