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網路揪團賣新冠快篩「恐觸2法」 得累加併罰最重100萬

▲▼網美賣「快篩試劑」2000元不含運 網怒轟:智商稅?(圖/翻攝IG)

▲網美賣「快篩試劑」,若查無執照最高可罰100萬。(圖/翻攝IG)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新冠疫情未歇,雙北升三級警戒以來,全台累積3002例確診,也陸續有網紅、團主在社群平台揪團購買快篩試劑。食藥署提醒,快篩試劑是醫療器材,只有合法醫療器材商、藥局才能販售,無照者若隨意在臉書、Line、IG等平台開團,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食藥署醫粧組簡技林欣慧表示,快篩試劑目前只限定醫療器材、藥局販售,且未開放通訊交易通路平台交易,若不具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資格就擅自揪團販售,不排除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8條公告限制開罰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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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單一行為觸犯兩條法規,食藥署也不排除在總罰鍰不超過100萬元的前提下同時開罰。食藥署近期也有收到相關檢舉,將發派給所在地衛生所進行查辦,民眾也可以自行向食藥署檢舉。

林欣慧另提到,目前食專案核准的新冠病毒快篩試劑,都限醫療專業使用,企業若跟合法廠商購買快篩試劑,雖未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但安全性、準確性無法確認,建議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到指定場所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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