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申請保釋 協助李宇軒「潛逃台灣」再添一罪

▲▼黎智英。(圖/路透)

▲黎智英因涉協助李宇軒潛逃至台灣,於赤柱監獄再度遭到「拘捕」。(圖/路透)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18)日再度向法院申請保釋,該案將由《港區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彭寶琴處理,押解黎智英的囚車也於上午抵達高院。不過,在香港赤柱監獄關押的黎智英昨(17)日於獄中再度被「拘捕」,理由為協助十二港人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台灣。

▲黎智英在囚車戒護下抵達法院聆聽宣判。(圖/路透)

▲黎智英再度向法院申請保釋。(圖/路透)

《東網》報導,黎智英今早將再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在聆訊前夕又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在獄中被拘捕,一名涉案的律師男助理昨天先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該名律師男助理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罪,並串謀黎協助12港人蛇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台灣。

黎智英此前已向港法院申請保釋,不過,終審法院當時裁定法官李運騰犯錯,撤銷黎智英的保釋並釐清涉國安法案件的保釋原則,而黎的保釋問題則交由裁判官、區院法院或高院原訟庭法官再行處理。

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港區國安法》第42條為保釋申請添加更嚴格的門檻,先決條件為「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法官必須先確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