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揉胸撞臀G奶網紅 隔日再PO文:謝謝妳獻身…判拘40日確定

▲▼鄧家華性騷擾星暄。(圖/翻攝臉書、IG)

▲鄧佳華襲胸女網紅,一審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圖/翻攝臉書)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以「FBI帥哥」自稱的網紅鄧佳華,2019年間被擁有G奶好身材的YouTube團體反骨「象女」星諠告性騷擾,指控鄧男對她襲胸又「頂撞」。鄧男到案後自白犯行,一審被依法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檢方不服提上訴,台北地院合議庭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確定。

▲▼鄧佳華性騷擾星暄。(圖/翻攝臉書、IG)

▲鄧佳華得了便宜還賣乖,PO文感謝星諠「獻身」給她,令星諠發文痛駁並提告。(圖/翻攝自Facebook/鄧佳華、Instagram/星諠)

2019年6月5日晚間8時許,鄧男利用與星諠及友人外出拍攝影片的機會,趁機以下體撞擊星諠臀部,並以雙手搓揉星諠胸部。鄧男事後還在臉書分享他與星諠的合照,甚至寫下「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摸女生的胸部,你是第一個讓我摸胸的女生,謝謝你願意獻身給我,當作我的生日禮物」等語。

星諠看到鄧男PO文後,怒在IG發文痛批「根本就沒有要給你摸胸部,這什麼鬼發文,我不想原諒這麼瞎的人,丟臉!」並決定提告,指控鄧男事前未先說明拍攝內容外,拍攝時還當街對她環抱、揉奶,甚至用下體頂撞她,她當下因礙於情面才沒有發怒,同時拿出鄧男曾用LINE向她道歉的對話紀錄,檢方因此將鄧男起訴。

不過依鄧男指訴,檢方認定他對星諠所實施的輕微暴行,時間短暫,星諠來不及反應侵害發生,心理尚未有遭受強制感受前,犯行即已完成,因此不構成強制猥褻罪。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審酌後,依鄧男犯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之行為,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案經檢察官上訴,二審法官勘驗相關證據,發現鄧男不僅未經星諠同意伸出狼爪,隔日還於臉書頁面撰寫「謝謝你願意獻身給我」等語,造成星諠更大傷害,認為原審量處拘役20日不符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審結改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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