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在2024年10月間為現役軍人,卻因為缺錢花用,竟將網路銀行的帳戶、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7名受害者被騙錢,共計損失605萬元,他自己也因此挨告。高雄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法判處阿哲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前者得易科罰金18萬元,後者得易服勞役100日。

▲阿哲將銀行帳戶資料交給詐團使用,因而觸法挨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軍中已有宣導不可擅自將金融帳戶資訊提供給陌生人,阿哲明明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仍在2024年10月間透過通訊軟體LINE,將自己的虛擬資產服務資料、網銀帳密提供給詐團使用。
詐團成員取得阿哲的帳戶資料後,隨即利用投資股票獲利、精品代購等話術,誘導7名受害者匯款,並在款項匯入帳號後,立刻轉匯出去,短短4天就得手605萬元。後來7名受害者發現異狀,急忙報警,警方很快便循線找上提供帳戶的阿哲。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阿哲犯案時仍為現役軍人,到案後也十分配合調查並坦承犯行,加上目前尚無證據可以證明他在此案中有獲利,最終依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前者得易科罰金18萬元,後者得易服勞役10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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