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3女躲房間「上下摸來摸去」...每50分鐘換人!門一開全傻了

▲▼房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義被依法判5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是一間養生館負責人,但他卻容留3名女子在店內,為不特定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提供多種服務,而他則會從中收取傭金。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義是台南某養生館的負責人,平常負責管理經營、接待客人、帶客人進入包廂與收款等工作,而他還以每節50分鐘1800元作為代價,容留、媒介3名女子在店內與不特定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其內容包含讓男客撫摸胸部、生殖器,並為男客撫摸生殖器直至射精。

每次性交易後,阿義會收取800元傭金,其餘1千元則歸小姐所有,而詭異的營業方式引起警方懷疑,因此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當場查獲3名小姐在房內與3名男客在包廂內從事猥褻行為。此外,警方也於現場扣得電腦螢幕一台、監視器主機一台、監視器鏡頭一個、房屋租賃契約一份、門禁遙控器一個、現金2800元等。

阿義於警詢、偵訊時,均對案情坦承不諱,且也與小姐、男客證詞相符,又有案發現場照片佐證,可見其犯行堪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為,阿義不思正途營利,竟以按摩店掩飾其圖利媒介、容留猥褻之行為,對社會善良風俗造成危害。

此外,法官認為,阿義的行徑也潛藏衛生、疾病傳播問題,而以身體性器之滿足為交易籌滿,使社會流俗趨於低下,助長不良風氣,念及他犯案後坦承犯行,考量他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後,依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他5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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