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3人當庭認罪! 還押至12月2日判刑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副秘書長周庭、前主席林朗彥。(圖/路透社)

▲前副秘書長周庭、前主席林朗彥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出庭。(圖/路透社,下同)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副秘書長周庭、前主席林朗彥今(23)日出庭,就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件開庭,3人當庭承認所有控罪。法院下令,他們還押至12月2日判刑。

案件23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黃之鋒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林朗彥則承認煽惑一罪;周庭先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黃之鋒22日晚間以2000多字長文抒發心情,自己出獄不到1年半,卻已再度背負3起案件,總共6項罪名,在檢視控方證供向律師徵詢意見後,與周庭、林朗彥都決定承認所有控罪。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副秘書長周庭、前主席林朗彥。(圖/路透社)

黃之鋒透露,雖然曾經3次入獄,但再度回顧先前牢中歲月「綠色制服的懲教人員、灰白色的鐵牢和囚室、有江湖背景的紋身大漢、難色至不可言喻的膳食」,還是相當不願,但比起很多人,自己沒有抱怨的空間。

「說實話,我對香港政權從沒信心,但對香港人仍有滿滿的信心。」黃之鋒呼籲,在五年前的低谷,港人照樣撐得過來,換來去年波瀾壯闊的奇蹟發生,香港人總愛給驚喜國際社會。如今,當政權全面挑戰公民社會的韌性,總會有辦法撐得過來。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前往立法會外,要求林鄭月娥下台。(圖/路透)

▲黃之鋒當時剛出獄就前往立法會外參與集會。(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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