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4人打到肋骨斷「塞後車廂逼關鐵籠」 衰男一天只准出來3次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及同姓友人與盧姓男子發生財務糾紛,兩人竟然找來曾姓、李姓友人聯手,先在宮廟前毒打盧男至身上多處骨折,再關進特製的白鐵工具箱內,一天只能出來吃東西、上廁所3次。由於4人落網後皆坦承犯行,南投地院法官日前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各自判處6月至2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鐵籠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盧男被逼著關進宛如狗籠的白鐵工具箱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2019年2月8日深夜9時許找來李姓友人開著BMW帶路,自己和曾男搭乘林姓同夥的轎車跟在後面,行駛至某宮廟後,兩車分別擋在盧男車子的前後方,接著各自下車持鋁棒開扁,造成對方頭部外傷、肺挫傷併右側第九肋骨骨折、右手挫傷併右手第一掌骨骨折,打完之後又將人塞進後車廂,飛車載回住處。

大約2個小時後一行人抵達林男住處,並威嚇盧男自己進去一個白鐵製的工具箱內,再用鐵絲上鎖,等到隔日上午9時許才開車載到台中某工寮放置。林男稱盧男很過分,要求賠償400萬元,為了懲罰,一天只同意讓他出來吃東西、上廁所3次,其餘時間都得待在宛如狗籠的白鐵箱內。

後來警方接獲報案循線聯絡到林男,成功讓他釋放盧男。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林男等4人的行為不僅剝奪盧男的行動自由,也造成心理上極大的恐懼,嚴重危害社會安全,考量到他們皆已坦承犯行,日前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林男6月,其餘人等分別判處4月、3月、2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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