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工作陸人需繳稅回大陸 中資公司發公告催申報「稅率遠超香港」

▲在港工作大陸籍人士陸續收到公司要求,需向大陸繳稅。(圖/香港01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攝,以免侵權)

▲在港工作大陸籍人士陸續收到公司要求,需向大陸繳稅。(圖/香港01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攝,以免侵權,下同)

圖文/香港01

《香港01》獲悉,從6月中下旬至今,多間中資機構相繼發出內部通知,要求持本港工作簽證的大陸籍員工,須將中國境外所得和境內所得合併申報納稅,部份公司表示僅是通知而非強制,但亦有部份公司表示會「協助」辦理申報。

以本港月薪20,000港元的人士為例,未計退稅,現時每年只需向港府納稅3,760元,但若計算大陸稅款,則每年要向大陸政府多繳10,878元人民幣。

有受影響的人士向記者抱怨,新安排令他措不及手,補繳大陸稅款也會帶來不少財政壓力,又指「因為外資、港資不好搞,才拿中資企業開刀。」

大陸在2019年開展實施《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俗稱《新稅法》),效仿美國向所有需繳稅公民於全球範圍獲取的收入徵稅,而今年6月30日是2019課稅年度清繳截止日期。

多間中資公司陸續通知員工

《香港01》接獲消息,從6月下旬開始到7月初,包括華潤集團、工銀亞洲、中信銀行、招商國際、中銀香港等多間中資公司陸續向員工發出內部通知,要求持工作簽證、經優才計劃來港工作的大陸籍員工盡快辦理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部份企業僅以口頭通知,有些則邀請會計事務所稅收專家前來,以講座的形式講解細節。

▲在港工作大陸籍人士陸續收到公司要求,需向大陸繳稅。(圖/香港01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攝,以免侵權)

無享大陸福利 港漂斥納稅不公

中資銀行員工Jess(化名)向《香港01》透露,近日公司向大陸籍員工發口頭通知,所有即持優才簽證或工作簽證、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大陸人,即「外派員工」,需要在7月10日前提交大陸報稅表。

同樣是陸籍的Jess,是「港漂」一族,在港讀書畢業後留港工作,持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簽證,她不屬於「外派」員工,公司未強制要求她提交稅表,因此會繼續觀望。

Jess說,公司陸籍的高層6月時已經遞交表格,現時不少同事不滿此安排,因部份「外派」職員,公司會幫他們繳納大陸社保和醫保,但部份人則沒有,而本地招聘的大陸人亦無此福利,若同樣繳納大額大陸稅款,明顯不公平。

斥大陸「割韭菜」

中資保險公司的陸籍員工Alan(化名)亦獲通知,要在本周內交報稅表。他對《香港01》記者透露,無論是持工作簽證的「外派」員工,還是和他一樣的IANG簽證大陸人,都被要求報稅。

Alan抱怨安排不公平,強調自己在大陸沒有社保等福利,他用大陸流行說法諷刺指,這樣的做法是「割韭菜」,即「多年享有的利益突然被收割」。他說或會與同事以拒交的方式應對,「就是外資、港資不好搞,才拿中資開刀!」

▲在港工作大陸籍人士陸續收到公司要求,需向大陸繳稅。(圖/香港01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攝,以免侵權)

▲《新稅法》下,最高稅率達45%。(中國政府網站截圖)

新稅法或涵蓋所有大陸籍人士 補繳金額較高

根據大陸《新稅法》,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但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計住滿183天的個人,都屬於「稅務居民」,需要就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稅。

惟「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定義則較為寬闊,條文指若因戶籍關係、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人士,都屬於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換言之,只要持有大陸戶籍,儘管長期居住在香港,仍需要就境外所得報稅。

大陸最高徵稅45%

值得注意是,大陸個人所得稅實與本港薪捧稅都是超額累進制,但大陸稅率從3%到45%,遠高於香港的2%到17%。儘管境外所得稅收可以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稅款,但金額仍然高昂。

月薪2萬要多交萬1.2萬元

《香港01》邀請大陸會計業人士計算,以本港月入20,000港元為例子,不計政府退稅,需要向港府繳稅3,760港元,若按內地《新稅法》,則要再交約10,878元人民幣(約12,020港元)的大陸稅。

月薪5萬要多交4.3萬元

若本港月入50,000元,則要繳58,500香港稅和39,027元人民幣(約43,126港元)大陸稅。

港人若在大陸住滿183日 會被全球徵稅

大陸《新稅法》在2018年9月通過,條文指任何人在納稅年度於大陸居住滿183日,即會被定義為稅務居民,要就其在全球的境外收入,包括工資、做生意賺取的金錢、存款利息、股息、出租、出售物業,以至偶然所得等繳納個人所得稅,收緊了原本居住滿5年才要為境外收入交稅的安排。

《新稅法》下,港人若一個納稅年度在內地居留滿183日,則除了大陸的收入需要納稅之外,全球的其他收入都要被徵收稅款。

當時就有不少在大陸工作的香港人擔憂會被雙重徵稅,惟有份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當時指,大陸與香港之間會有特別安排,港澳同胞有5年寬限期,即最快在修正案通過後第六年的2024年後,才需要繳納相關稅款,而主要居於香港的人亦未必要納境外所得稅,惟現時仍未有進一步消息。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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