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4男學生輪流性侵女同學 藍田縣公安:未滿14足歲不予立案

▲陝西藍田發生4名小學生性侵女同學事件。(示意圖/CFP)

▲陝西藍田發生4名小學生性侵女同學事件。(示意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陝西藍田某小學上月底發生4名男童於校內廁所輪流性侵女童事件,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後於昨(6日)發佈調查結果,由於涉案的男學生(兩名11歲,兩名12歲)均未滿14足歲,未達成立案條件,不予立案。其中,涉案的4名男學生及受害的女學均安排轉學,並懲處該校老師以平息眾怒。

▲陝西藍田發生4名小學生性侵女同學事件。(示意圖/CFP)

▲警方稱未達成立案條件不予立案。(示意圖/CFP)

《人民日報》報導,藍田縣一小學於5月27日發生一起由四名男生對一名十三歲女生於下午課間休息時間在男廁所性侵的事件,該校老師發現此事後隨即與女方家長聯繫報案。據悉,該校是專門處置教育不良少年的示範學校,卻發生此件駭人聽聞的事情,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案經藍田縣公安局調查後,由於涉案的4名男學生均未滿14足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未達成立案條件,採取不予立案的處置措施。此外,涉案的4名男學生已送至西安市工讀學校(為教育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辦的專門學校)就讀。同時對該女生加強心理疏導,並選擇合適學校就讀。

▲陝西藍田發生4名小學生性侵女同學事件。(示意圖/CFP)

▲陝西藍田4名小學生輪流性侵女同學後未立案,引起輿論撻伐。(示意圖/CFP)

據藍田縣教科局發佈的消息指出,事件發生後,對該教學點負責人予以撤職;給予涉事年級任課教師和涉事學生班主任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該鎮中心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行政警告處分;對該鎮中心學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不過,整起案件由於涉案學生為滿足刑法的年齡限制未立案,也引起網路上一片討論,甚至有人批評《未成年人保護法》,是過度保護未成年了,「立法的人沒想到的是,未成年人也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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