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船入境防疫加嚴! 返港「無5大接觸史」仍要原船檢疫14天

▲▼外籍漁工,漁業,漁工,漁船(圖/ ETtoday資料照)。

▲遠洋漁船返港後無論有無5大接觸史,都必須原船檢疫14天。(圖/ 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敦睦艦隊「磐石艦」已有35名官兵染疫,漁業署今(4日)指出,5月1日起,已加嚴遠洋漁船入境防疫措施,將從原本前30天若沒到國外港口等接觸史,就可直接下船規定,修改成不管有無接觸史,返港後都必須原船檢疫14天。

漁業署4月1日宣布,倘經核對之遠洋漁船自台出港後,航行過程「全程從未有」或「返港前30日以上未有」海上轉載、進入他國港口、併船交流、船員異動及接受公海登檢等5項情形,且入境時經體溫量測及發燒咳嗽等症狀初判身體無異狀者,返台時原則「同意無須原船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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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敦睦艦隊爆發群聚感染,國防部日前稱下船是根據漁業署規定。漁業署署長張致盛重申,「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是針對「遠洋漁船」在返回國內漁港前30 日以上航行過程中未有5項前述情形者,且返港時經當地衛生單位確認船員身體無異狀並量測體溫合格者,返港後不用進行14天原船檢疫。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表示,檢核項目有兩項,一是從出港到進港,全程沒有海上轉載、進入他國港口、併船交流、船員異動及接受公海登檢5大狀況。二是進港前30天也沒有,就不用原船檢疫。但現在不管有無以上5項接觸史,5月1日起,只要出港後,不管30天與否,返港就是都要原船檢疫14天,相關措施持續滾動檢討。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以上措施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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