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2/12起在台中國大陸人士「可申請延長停留」一次給15天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國際武漢肺炎疫情嚴重,台灣陸續針對中國大陸、港澳人士限制入境,而針對已經在台灣的中國大陸人士,陸委會今(11)日宣布,已經停留在台灣的中國大陸人士,可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逐次核給15天。

▲內政部移民署組長葛廣薇。(圖/記者林敬旻攝)

▲內政部移民署組長葛廣薇。(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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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組長葛廣薇說明,因應中國大陸武漢肺炎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人道精神,經相關機關討論後,決定2/12零時起,針對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等6類事由,已經在台停留,可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需求者可至移民署臨櫃申請,每次申請規費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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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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