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宿舍發現妻子遭性侵!丈夫氣炸揮刀「砍斷他頸動脈」…遭判無期徒刑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浙江省溫州市早前發生一起兇殺案,田姓男子與妻子在某間汽車工廠任職,同住員工宿舍,沒想到一天晚上回宿舍時,撞見同事張姓男子在房間內性侵妻子,憤而持刀砍了張男20多刀,導致張男頸動脈破裂慘死。田男事後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有許多人對此感到相當氣憤。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06年3月,田男與妻子羅姓女子到溫州市塘下鎮的汽車裝修廠上班,被安排到公司員工宿舍的3樓住宿,田男當晚回宿舍房間時,發現張姓男子將妻子強壓在床上,妻子正在大喊「不要」,因此從窗戶爬了進去。

張男看到田男回房,立刻穿上褲子,準備要離開。田男立刻上前阻擋,與對方扭打在一起,由於張男比自己還壯,實在打不過對方,因此田男拿起一旁的菜刀,朝著張男亂砍。

▼田男回到房間,發現張男將妻子強壓在床上。(圖/123RF)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女孩(圖/123RF)

將張男砍翻在地後,田男殺紅了眼,朝著對方的脖子瘋狂砍殺,導致張男右頸總動脈、頸內靜脈斷裂,當場噴血慘死。犯案後,田男發現釀下大錯,立刻帶著妻子開始逃跑,最後因為走投無路,2014年2月前往公安機關投案。

田男的妻子羅女供稱,案件發生前,她與丈夫及張姓死者都住在該員工宿舍的三樓,事件發生當天,丈夫出外散步,張男突然闖入房內,強迫她發生性關係,就在她差點被汙辱時,丈夫剛好回來,與張男扭打在一起,丈夫拿刀砍殺張男後,他們就一起逃跑了。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田男非法剝奪他人性命,導致一人死亡,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田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因此依照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田男一時氣不過,拿菜刀揮砍張男20多刀,導致張男頸動脈破裂慘死。(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鄭姓男子今年2月間懷疑劉姓男子與妻搞曖昧,預藏菜刀砍傷劉男,桃檢依殺人未遂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許多大陸網友看完後表示,田男的行為應該是屬於義憤殺人,無期徒刑量刑有點重,十五年有期徒刑還差不多,「制止正在發生的強姦等刑事犯罪屬於正當防衛,刑法上專門有一條」、「十五年差不多,表現好可以減個五年,十年出來一家人還能繼續好好活」、「判的過重,判十年左右差不多」。

不過,也有人說明,「死無對證,殺人犯說的事情經過不能採信。還是應該仔細調查清楚,防止壞人逃避罪責」、「跑是錯誤的,殺了之後立即報案自首,就可能無罪,跑八年再自首有現說不清」、「妻子把他殺了屬於正當防衛,老公殺人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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