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13歲善良妹!侵犯後用手「活活掐亡」...變態鄰居被「毒針處死」

▲兒童,性侵害,創傷,悲傷,陰影。(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被害人於晚自習下課後,遭到誘騙,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江西景德鎮市的汪根林於去年1月,誘騙13歲的女孩小方(化名)回家,性侵後用手將她掐死後逃逸,隨後被警方逮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昨(28)日發佈通報,汪根林涉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另涉強姦罪判囚5年,數罪並罰判處死刑,並於上週五(25日)採用注射的方式執行。

▲▼水電工,線路,工人,維修,修理,裝潢,電線,。(圖/pixabay)

▲好心的小方幫忙拿手機照明,卻慘遭毒手,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pixabay)

通報內容顯示,出生於1990年9月21日的汪根林是一名農民工,被害人小方是其鄰居,事發當天,他以修理家中電閘為由,請小方幫忙拿手機照明。

在小方進屋幫忙後,汪根林產生姦淫之念,將被害拖到房內性侵,聽到叫喊聲的方媽媽立即下樓查看,期間不斷呼喚女兒的名字。汪男擔心事蹟敗露,用力捂住被害嘴巴並緊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

▲▼借詞誘入屋姦殺13歲鄰居女 男子打毒針處決 。(圖/江西都市報)

▲汪根林已被執行死刑 。(圖/江西都市報)

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汪根林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汪根林不服,上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高院裁定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覆核。

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判處該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0月25日,將罪犯汪根林驗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場,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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