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戰2男「轉大人」!3國小女被逮還怨:又不是第一次 警當場傻眼

▲新北有少女為了轉大人,在旅館進行「5人性愛」,結果2男被法官判刑。(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少女為了轉大人,在旅館進行「5人性愛」,還口出狂言,「又不是第一次」。(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7歲少年透過網路認識國小剛畢業的少女,提議辦場性愛趴幫她「轉大人」,少女欣然接受,雙方開始尋覓「隊友」,日前在板橋一間旅館開戰,少年找來2名成年粗勇的網友,女方則揪到另外2名國小生,警方接獲通報前往逮人。少女們被逮還怨「又不是第一次」令人傻眼。新北地院將2男判刑,至於開團的17歲少年,因沒人想跟他玩,反而逃過刑責。

起訴書指出,去年88節的晚上,17歲少年找兩名男網友(19歲賴男、20歲陳男)同行,少女陣營年紀最小才11歲,兩方人進旅館打打鬧鬧,賴男先拿香菸給少女「助興」,再開電視轉到成人頻道,接著與少女玩3P;陳男則供稱只找其中一名少女替自己口交;少年沒有經驗,又沒人要跟他玩,只能在一旁乾瞪眼。

就在一團人玩得正起勁時,警方正好到場臨檢,員警入內時,看到3男坐在床上,但廁所門反鎖,3名少女不見蹤影,拖延10多分鐘後,少女才乖乖開門,警方在房內搜出用過的保險套、假陽具、陰莖環等物品,並在少女的包包內各找到1包香菸,將男網友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

賴、陳坦承和3名少女發生性行為;少女們也供稱是自願,未被強迫,也沒收受禮物、金錢,只是因為好玩才答應,還抱怨「沒有什麼大不了,又不是第一次!」讓警方相當傻眼。

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賴男4年2月徒刑、陳男3年4個月,至於主揪的17歲少年因被少女冷落,所以當初就沒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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