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80歲仍天天忙!日本天皇「沒人權」 想生前退休得爭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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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瑩真/綜合外電報導

日本明仁天皇2016年發表演說,坦承自己因高齡而感到體力不支,擔心無法完美執行天皇公務。此番演說雖沒有直接談到退位,但外界皆理解為明仁天皇有意退位,只是從2016年到2019年,明仁天皇花了長達3年才順利退位,全都因為日本天皇幾乎沒有人權,想要睽違202年的「生前退休」,還得立專法才行。

▲▼明仁天皇行退位禮。(圖/路透)

▲日本天皇有許多公務,但明仁天皇因年事已高,擔心自己無法完成。(圖/路透)

明仁天皇在2003年進行前列腺癌的摘除手術,2012年又進行心室狹窄的冠動脈手術,術後僅休息一個月就復工,加上年事已高,明仁天皇終於坦承自己無法完美完成天皇公務。

演說公開後,一名作家野島剛感嘆,原本應該由人民去體恤天皇的事情,卻讓天皇自己開口,可以說是人民的失職;許多日本人也因此感到內疚,紛紛贊成明仁天皇生前退位。

雖然日本天皇只是虛位元首,沒有政治實權,也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執行「國事行為」、「公共行為」及「宮中祭祀」等公務,但明仁天皇基於責任心而不想減少公務,只盼能直接退位,讓皇太子德仁上任成新天皇,接下所有工作。

不過,退位並不是天皇想要或人民許可就可以。因為《皇室典範》只規範了皇位繼承的規定,連日本憲法沒有對天皇退位的相關規定,天皇究竟能不能自行選擇退位,引起日本社會討論。

▲▼ 日本明仁天皇、皇后美智子。(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日本明仁天皇發表演說時,引起日本討論天皇是否能自行退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有人認為,若給予天皇退位自由,未來可能會有諸多問題。例如天皇拒絕即位、有野心的天皇退位後參與政治活動等;如果列出退位條件,是否滿足條件的天皇就要被迫退位?另一派人則認為,可以用《皇室典範》第16條第2項規定,「天皇因身心疾病或變故而不能處理國事時,設置攝政」,過去就有昭和天皇裕仁曾在大正時期攝政的先例。不過,明仁天皇已經暗示,自己不希望用攝政取代退位。

各種修改《皇室典範》的法案都沒有被採納,最後,日本政府決定「立專法」來讓明仁天皇退位。2017年6月,《天皇退位特別法》(天皇の退位等に関する皇室典範特例法)通過,內文提到,明仁天皇即位28年,由於已達83歲高齡,深憂難以繼續天皇公務,退位心情被大眾所了解,且57歲皇太子德仁長期作為國事臨時代理。有鑒於此,將特別規定明仁天皇退位的相關事項。

▲▼ 明仁天皇,日本天皇,美智子皇后,日本皇室,雅子妃,德仁。(圖/路透社)

▲日本皇室看似光鮮亮麗,實際上卻有許多規範,幾乎沒有人權。(圖/路透社)

由於修法或建立永久性的退位制度來不及因應明仁天皇的健康問題,因此選擇「立專法」,內容也是依明仁天皇的狀況所規定,換言之,《天皇退位特別法》是只屬於明仁天皇、僅限一代的法律。

立專法來讓明仁天皇退位,看似被日本政府捧在手掌心,但實際上,天皇及皇室成員不能干政、沒有選舉或被選舉權、無法發表政治言論、結婚要通過皇室會議許可,甚至沒有退休自由。從此看來,天皇及皇室成員幾乎是沒有人權,如今明仁天皇終於能按照自己心願,順利的進行「生前退位」,也算是僅此一次的,爭取到自己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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