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槍行刑式」槍殺土城角頭 供槍者二審判刑15年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土城角頭命案,二審判刑。(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角頭黃義倫,去年6月在車內遭人近距離連開10槍斃命,檢警單位事後逮捕疑似與死者有買車糾紛的天道盟同心會土城分會成員李尚哲與友人謝龍宇,以3百萬元的報酬要求槍手林楊竣殺害死者。另外檢警也查出提供槍枝的男子簡志鶴,以殺人罪起訴,二審判刑15年。可上訴。

本案因李尚哲和謝龍宇在土城共同經營一間車行,2017年4月間,李男與死者疑似因買車退款糾紛起口角,李男不滿被死者嗆聲,將此事告訴天道盟同心會會長林立昌(48歲),和另名同心會成員簡志鶴,最後同心會決定以300萬元買兇殺人,簡男交付手槍和酬金給李男。

李男隨後委託謝男從新竹找來槍手林楊竣,3人勘查地形、試槍完成後,2017年5月22日晚間8時許,林男前往死者的停車位旁埋伏,10時許見死者現身停車場,等死者上車,林男隨即從後方快速衝到駕駛座門邊,隔著玻璃朝死者腹部、左臂連開10槍,隨後逃逸,3天後在新竹落網。檢警循線偵破本案,並對簡男發布通緝。

李男等人經過法院審理後,最後法院將林楊竣判處無期徒刑、李尚哲15年、謝龍宇14年定讞。檢警再逮捕簡志鶴,並依照殺人罪提起公訴。簡男雖否認共謀,辯稱槍枝是友人寄放,當時不知李男等人借槍為著殺人,否則就不會借出槍彈。

但一審法院調查後,發現簡男不只借槍,還陪著李、林等人試槍,之後也查出他交付金錢給槍手,確認他就是共謀,一審將他判刑1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30日仍依照殺人罪,將簡男判刑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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