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受託查車籍 鄉長涉貪燒出洩密案外案 

▲▼法務部廉政署,肅貪,貪瀆,政風,司法機關。(圖/記者李毓康攝)

▲廉政署查姜良明涉貪一案,意外牽扯出警員為姜查車籍資料洩密。(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前北埔鄉長姜良明任內疑涉嫌貪污,廉政署派車暗中跟監時,發生北埔分駐所員警應請求,幫姜良明查保密車輛車籍,因此牽連竹東分局部分員警遭懲處及調職,廉政署依洩露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嫌將徐員送辦,檢方偵查終結,認徐員深具悔悟,以職權不起訴。

2017年6月間,廉政署據線報表示,當時的北埔鄉鄉長姜良明涉嫌貪污,廉政署派員駕駛廉政署保密的旅行式偵防車,在鄉公所附近錄影蒐證,跟監姜良明涉貪相關跡證。姜良明驚覺遭跟蹤,於9月30日下午2時許,打電話給親信清潔隊隊員姜男,告知疑似遭到跟監,請他協助調查該車籍資料,姜男隨即前往北埔分駐所,透過平日熟識的徐姓員警幫忙查詢。

徐姓員警明知車籍相關記載涉及個人隱私與監理機關事務,屬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不得洩漏予他人,仍在值班台利用公務電腦,開啟警政署知識聯網網路,以自己帳號和密碼登入,查詢得知「無車藉資料登記」,徐姓員警推斷,該車應屬檢臨單位的保密車輛,隨即再透過姜男電話轉知姜良明,查無車籍資料「應該知道是什麼意思!」提醒已被檢調跟監。

廉政署監聽到這段對話,將徐員依洩露國外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徐員自白犯行,檢方循線查出另有2名員警,疑曾幫姜良明查詢車籍資料,但2人聲稱有做工作紀錄表,堅絕否認洩密。

檢方認為姜良明在鄉內與警方關係良好,要求資料查詢車籍,基層員警甚難拒絕,徐也於案後寫悔過書,深表悔悟,檢方爰酌刑法第57條,認本案以職權處分不起訴為適當;姜良明涉及貪汙一案,目前仍在偵辦中,而姜良明也於2018年競選連任失利後傳出身體健康情況不佳,目前仍在醫療機構療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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