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鐵道懸日」遭警約談 李翊誠:就是愛好攝影...

▲▼             。(圖/李翊誠授權提供)

▲雲科大生李翊誠對拍「鐵道懸日」遭警方約談。(圖/李翊誠授權提供)

記者唐詠絮/雲林報導

雲科大學生李翊誠花7個月追逐夕陽,終於在年末拍攝到一張唯美夕陽火車照,照片分享後爆紅吸引近2萬人按讚,但是也有其他人持反面觀點引發爭議。對此,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斗六派出所31日晚上就在臉書發文,將依鐵路法處理,李生則表示他的本意其實很單純,就是愛好攝影,真的不知道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

▲科大學生鐵軌拍夕照起爭議,警察要他到派出所「依鐵路法處理」。(圖/東森新聞)

▲科大學生鐵軌拍夕照起爭議,警察要他到派出所「依鐵路法處理」。(圖/東森新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學生李翊誠年初開始拍夕陽,之後努力做功課,研究日落方位、天氣,終於在年尾捕捉到一張奇蹟般的「夕陽火車照」。他將照片PO上《Dcard》,吸引近2萬人按讚,也不忘分享當時興奮心情「人生最快樂的一天也跟著結束,我會永遠記得這一刻」。

▲▼             。(圖/李翊誠授權提供)

李翊誠在《Dcard》PO文「遇見比中樂透低的奇景」,表示他年初開始追尋夕陽,等待夕陽落下「正好在鐵軌中央的那一刻」,最後終於被他遇見,而且當時還剛好有火車開過來,讓他邊拍邊落淚。不過為了這張照片,他做了很多功課,時隔一年才讓他遇到這奇蹟一刻。

▲▼             。(圖/李翊誠授權提供)

但台中分局斗六派出所表示,李翊誠所拍照片所站位置,疑似在道路邊緣或鐵路邊緣,如果沒有侵入就不算違法,若有任何侵入鐵軌情況,就可以依《鐵路法》開罰。《鐵路法》第57條規定,「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若違規可依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科大學生鐵軌拍夕照起爭議,警察要他到派出所「依鐵路法處理」。

對此,李姓大學生回應,他的想法就是愛好攝影,只要拍到覺得好看的照片就會想和人分享,就是這麼簡單的想法,希望用美麗的事物讓社會充滿正能量,真的不知道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李生也強調,感謝大家給的善意提醒,未來拍照會多加注意自身安全,不要為了拍照而不小心觸法,之後也會依照警方約談的時間到派出所說明拍照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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