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賄選幽靈人口再起訴11件 民意代表15人被提當選無效之訴

▲檢察事務官彭保忠代表檢方,對各民代15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檢察事務官彭保忠代表檢方,對各級民代15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查察2018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賄選業務,除先前已偵結起訴10件賄選案外,28日再偵結9件賄選案及2件幽靈人口案,起訴包括當選的代表和樁腳20餘人,並由檢察事務官彭保忠代表,對已宣誓就職的縣議員、鎮長、代表和里長共計15人,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檢28日起訴案件共計11件,其中9件是由檢察官李雅雯偵辦銅鑼鄉鄉民代表李姓當選人、銅鑼鄉鄉民代表陳姓當選人、苗栗縣第一選區縣議員謝姓當選人樁腳、苗栗市市民代表古姓當選人及其樁腳;與檢察官張家維偵辦,苗栗縣頭屋鄉鄉民代表范姓當選人及其樁腳;和檢察官馮美珊偵辦苗栗縣卓蘭鎮鎮民代表詹姓當選人;檢察官黃振倫偵辦苗栗縣南庄鄉鄉長邱姓當選人之樁腳,檢察官劉偉誠偵辦苗栗縣苑裡鎮鎮民代表賴姓候選人之樁腳、苗栗縣三義鄉鄉民代表徐姓當選人之樁腳;皆以每票500 至1000元不等為其特定候選人行賄,皆以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

另2件幽靈人口案件,分別為頭份市田寮里里長羅姓當選人、卓蘭鎮景山里里長鄧姓當選人,皆以涉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罪嫌提起公訴。

而被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15名對象,包括縣議員2人、里長2人、鎮長1人及代表10人,分別是第5選區鄭姓縣議員、第1選區謝姓縣議員;新科陳姓通霄鎮長;頭份市斗煥里王姓里長及卓蘭鎮景山里鄧姓里長。

鄉鎮市民代表人數最多,共有10人,分別是銅鑼鄉賴姓、張姓、陳姓及李姓代表,頭份市劉姓代表,西湖鄉古姓代表,頭屋鄉范姓代表,卓蘭詹姓代表,苗栗市古姓代表,三義鄉徐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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