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替東奧正名公投催票「政府有責提國際訴訟」

▲▼陳水扁。(圖/記者張一中攝)

▲陳水扁。(圖/記者張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際奧會日前來函關切九合一選舉24日將進行「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前總統陳水扁8日表示,東奧正名公投案若通過,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的必要處置,不能把責任全推給中華奧會。扁並強調,只要公投過關,為實現公投內容的必要處置,那就是政府的責任,包括在洛桑法院提起訴訟。

陳水扁透過臉書「新勇哥物語」說,2020東奧正名盼以「台灣」名義參加奧運。不過國際奧委會(IOC)曾在今年5月4日來信,強調IOC執委會已做出決議,不予核准「中華台北」名稱變更。這樣還有必要力挺公投通過嗎?

扁說,1981年簽訂「洛桑協議」之前,我國曾用三次台灣(1960、1964、1968)之名參加奧運。甚至1976年蒙特婁奧運,加拿大要求我國以「台灣」之名出賽,但我方拒絕而退出。可見參加奧運的隊名、隊旗、會歌都是可以改的,我們如向國際奧委會申請變更,這是我們的權利,只要國際奧委會同意就好。

扁呼籲支持者,在11月24日務必要領東奧台灣正名公投票,全力支持並幫忙拉票。只要公投過關,為實現公投內容的必要處置,那就是政府的責任,包括在洛桑法院提起訴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