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動救「管校長」 台大學生明提訴願

▲▼台大「新五四運動」燭光晚會靜坐。挺管,拔管,管中閔。(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大「新五四(黃絲帶)運動」燭光晚會靜坐,許多學生出席。(圖/記者李毓康攝)

實習記者孫若蜜/綜合報導

台大校長人選持續懸宕,10多名台大生明(31)日將發動第一波法律救濟行動,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訴願,要求教育部據遴選結果聘任管中閔。此舉將「反拔管」行動推進到「不得不依法尋求救濟」的階段,呼應了校方27日「行政救濟之路很難避免」的表態。

據《聯合報》報導,其中的國發所博士生王宗偉認為,身為台大學生,在無法確定校方何時會提訴願之下,他應該先出馬,請求行政院撤銷原駁回處分,核備管中閔,結束學校無正式校長的局面。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王宗偉表示,過去一年內,台大校長(含代理校長)已換過了3人。而根據台大的「內規」,代理校長原則上任期不能超過一年,也就是說,若無正式校長,未來可能每年都要換一次。

▼遴選案風波主角管中閔現為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圖/本報資料照)

▲▼管中閔。(圖/本報資料照)

他指出,這樣將對「台大的生存發展非常不利」,學生受教權受損,很多大政策難進行,也會在向國內外機構、學校爭取經費和合作時受阻,嚴重限制台大的產學合作機會。

回顧教育部5月4日發出的《不予核備管中閔的校長人事公文》,教育部是以「行政處分」為拒絕聘任的原處分。具律師資格的王宗偉分析,受處分人和利害關係人能依法尋求行政救濟,因此他在提起的訴願中,第一項請求即為「撤銷原處分」。

王宗偉還指出,目前教育部連「是不是行政處分都說不清楚,根本違反正當的法律原則」,如果行政院認為教育部的原處分不是「行政處分」,那他們將請求行政院,命教育部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決議,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台大自主行動聯盟日前上凱道抗議,要求教育部還給他們校長。(圖/翻攝自臉書)

▲▼台大自主行動聯盟上凱道抗議,要求教育部還給他們校長。(圖/翻攝堅守大學自主,支持管中閔院士擔任台大校長臉書)

王宗偉「抱著最好的希望,作最壞的打算」,來面對這場成敗變數較大的訴願。但他也表示,若行政院駁回訴願或不受理,也會繼續行動,計畫是進行行政訴訟。

教育部25日向台大發文,堅持應「迅即重啟遴選程序」,回應校方22日請教育部盡速發聘管為校長的要求函。對此,校方27日表示,仍在討論具體方案,目前的形勢之下,走行政救濟的路似乎很難避免。

教育部25日的表態顯示,他們的立場與4月底時仍相同。對此,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曾表示,對台大22日擬提行政救濟,會予以「尊重」。

▼教育部長吳茂昆成為中華民果史上任期最短的教育部長。(圖/記者翁嫆琄攝)

▲▼教育部長吳茂昆。(圖/記者翁嫆琄攝)

對於吳茂昆請辭教育部長,王宗偉說,「吳部長是傑出的科學家,但卻在這個時間點上,很不幸地成為了失敗的教育部長。」

王宗偉也如許多「反拔管」人士一樣,表明對下一任部長的期許,「希望他能盡快聘請管中閔為台大校長」,使台大校長遴選案落幕。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