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買春還要陪逛夜市 泰女一句「想回家」遭襲腋下搶包

▲▼KTV包廂、唱歌、歡唱、唱KTV。(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王男事後還與小J去逛街、吃飯。(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王姓男子2017年3月間仍是現役軍人,卻與泰國籍女子小J(化名)相約進行性交易,完事後卻在路口因細故發生爭執,他一氣之下就將對方夾在左邊腋下的包包搶走,最後不但遭軍方汰除,還得坐牢8個月。

原先在陸軍擔任工兵(現已汰除)的王男2017年3月24日晚間6時許與小J相約在高雄市某飯店見面,並以金錢為報酬談妥一次性交易,兩人完事後又一起到附近的夜市吃飯,接著在晚間7時30分於某路口發生爭吵,兩人一邊走一邊吵架,他因為太過生氣乾脆一把搶過對方夾在腋下的棕色包包,隨即快步逃離現場。

腳趾頭,腳底板,睡覺,睡眠,腳(圖/達志/示意圖)

▲王男私下偷偷嫖妓,卻為了一句話怒搶皮包,反而葬送自己的前程。(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J想到包包裡有護照、身分證、2支手機以及現金5421元,急得大聲求救;當時剛好路過的鄭姓及侯姓男子聽到呼救聲,趕忙上前詢問,隨即追上去將逃跑的王男制伏,隨後將人扭送警局。

王男一審被依搶奪罪判刑8個月,他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王男正值壯年,事發當時又是現役軍人,卻因為聽到小J執意要返家而用不正當的方式搶奪財物,雖然他以姊姊車禍受傷需要有人照顧求情,但考量到先前的犯行已經影響國軍形象,加上還有竊盜前科,一審判刑8個月並無不妥,最後裁定駁回上訴,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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