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帶小三摩鐵大戰 正宮隔壁房「偷聽嘿咻聲」氣炸抓姦!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退休法官簽下協議書後又出軌。(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退休的黃姓法官曾因為多次外遇被抓包,和妻子小麗(化名)簽下協議書保證不再出軌,否則就要賠償1000萬元,不過2015年又和小三王姓女子到摩鐵開房間,全程被躲在隔壁房的小麗抓包。雖然他與老婆最後和解、撤告,還出庭指證王與他通姦,但一、二審法官都認為無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將王女判無罪定讞。

判決書指出,黃男2012年8月間曾和妻子簽定協議書,「保證不再和配偶以外任何異性涉足不正當場所(例如有異性陪侍之飯店、酒家、賓館、酒廊、KTV 、PUB 、汽車旅館等),或有逾越男女正常友誼之不當行為及性行為,如有社交需求,應該要事情告知」,假如違反了就要賠償1000萬元。

雖然簽了協議還是無法克制自己,黃在擔任律師期間,因為一件離婚案件認識了王女,2015年和對方前往市區的摩鐵開房間。黃妻指控,當天高溫炎熱,先生卻穿著西裝筆挺,甚至躡手躡腳出門,認為事有蹊翹,因此叫徵信社跟蹤,當天下午就收到徵信社通知,趕到該汽車旅館在先生隔壁房偷聽,剛好聽到丈夫與小三正在嘿咻,隨後報警抓姦。

黃男起初否認犯行,但是後來卻改口稱,當天和女方洗完澡後,就脫光衣物和對方親熱,甚至還有發生性行為。二審合議庭老婆和解後,只要賠償部分金額,以及交付一串珠折抵1000萬元。

法官認為,小麗有聽見先生與小三發生關係的聲音,但是證物中卻沒有錄音檔,且黃交代過程中前後說法反覆,認為他可能是面臨妻子要提刑事告訴,與巨額賠款的壓力下,才選擇犯行,因此一、二審皆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有性器官接合,因此判王女無罪,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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