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嫖客家立刻被拒絕 恐龍援交妹氣到搶劫:我有說不能打槍!

▲賣淫,跨國賣淫,性交易,賣春,援交,性行為,通姦。(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男見到林女本人性慾全消,拒絕付費。(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在網路某論壇看見林姓女子刊登的援交訊息,看上對方的外貌,一時性慾大起,立即聯絡到住處交易,不料看到對方後,由於本人照片落差太大而失望,便以「feeling」不對拒絕發生關係。林女得知自己被打槍後,一時情緒無法控制,找友人把門暗鎖鎖上後,扯下張頸部的金項鍊快速離去。台中地檢署依制罪、搶奪罪將林女起訴。

檢警調查,張男去年11月間看見了林女的援交資訊,便以LINE私訊連絡,相約到住處嘿咻,結果當女方到家裡後,見到本人反而傻眼,就以「feeling(感覺)」不對拒絕交易,因此雙方發生口角。

林姓女子不滿遭到拒絕,先叫不知情的友人薛男先將房門暗鎖鎖上,接著和張男開始一陣拉扯,期間趁對方未注意時,扯下男方頸部價值10萬元的金項鍊,搶到手後立即與薛男跳下樓,趕緊離開現場。

案件偵訊期間,林女坦承因為消費糾紛發生口角,但是因為在網路上有註明「不能打槍」,結果張男堅持不付費,所以就決定跟他拉扯項鍊,想說丟掉也好,讓對方去找。

檢方認為,林女趁被害人不注意時扯下金項鍊,因此涉嫌搶奪罪,又將人反鎖在房內涉嫌強制罪,不過雙方已經達成和解,請法官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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