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揹4條通緝!他喝水找眼鏡牽拖 人臉辨識難逃

▲身揹4條通緝犯翁男在地下停車場被員警撞見。(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身揹4條通緝犯翁男在地下停車場被員警撞見。(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身揹4條通緝47歲翁姓男子出現在中壢區,警方據報前往當場撞見,翁男以高血壓有病要找水喝為由,再藉故謊報姓陳欲規避員警查緝,但經警方曉以大義並使用人臉辨識系統及各項資料不斷追問下,男子才坦承有詐欺及偽造文書通緝,全案訊後12月1日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昨日接獲110可疑線報指稱,在中壢區永泰路某大廈有通緝犯,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列印相片等通緝資料前往探查,當警方到達現場後,果然發現疑似通緝犯的男子開著黑色的車子正要回家,正巧與警察面對面,警方二話不說立即向前表明身分,並詢問翁男的身分及比對相片資料。

▲翁男藉故高血壓要找水喝,並自稱為陳姓男子企圖闖關。(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翁男藉故高血壓要找水喝,並自稱為陳姓男子企圖闖關。(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不料翁男藉故高血壓要找水喝、說要拿眼鏡才看得到,而且自稱為陳姓男子企圖闖關,警方立即使用人臉辨識系統及各項資料不斷追問下,翁男自知身處地下停車場插翅難飛,只好向警方坦承真實身分,警方查得翁男身上竟帶有4條通緝(臺北地院103年9月發布詐欺通緝、臺北地檢103年10月發布偽造文書通緝、宜蘭地檢106年4月發布侵占通緝、臺北地檢106年4月發布詐欺通緝),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翁嫌到案後供稱,房子是自己向他人承租,平時因為戶籍地是在臺北市,所以才沒有收到司法通知書。先前有與他人發生債務上的糾紛,一直沒有擺平所以才會被告,自己並不是罪大惡極之人,這次會好好的向檢察官說明,希望可以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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