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效?台建中心審大巨蛋放水 北市發函請內政部解釋

▲▼都發局長林洲民。(圖/記者周宸亘攝)

▲都發局長林洲民。(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方求刑24年,還牽扯出一連串複雜的政商關係,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的防火避難性能審查也被爆出放水,讓遠雄輕鬆取得建築執照。為此,都市發展局長林洲民表示,針對台建中心審查的評定書,已在中午發文給內政部,請教內政部對於這件事情的適法性。

當時在2011年,遠雄送審大巨蛋第一次通過防火避難性能設計審查,送交內政部後,由內政部發出認可通知書,4天後當時的北市府就核發建照、執照給大巨蛋。根據台北地檢署判決,許銘文涉及偽造文書、涉嫌圖利,濫用職權指示下屬放水輕放遠雄審查過關核發評定書,連帶讓北市府找來台建中心作為第三方公正審查的信用破損。

對此,林洲民表示,避難性能設計審查,整個市府程序走過3次,分別在2011年、2012年及2017年有完整審查,評定書有20公分厚,由台建中心聘請委員審查,2011年有5位委員,在2017年已經變成11位委員,只有1位委員重複。

林洲民表示,程序是當台建中心審查完,交出評定書後,會進到內政部發認可通知書,由內政部長親自審查後,讓營建署核發認可通知書,今年第3次收到認可通知書後,就讓大巨蛋進入下一步,到環評、都審以及建照執照變更設計的審查。

林洲民強調,檢察官起訴的24小時內市府很嚴謹討論過,中午12點便以都發局名義發文給內政部,就是要請內政部詮釋,「內政部在2011年、2012年核發認可通知書後,市府核發建照、執照(給大巨蛋)」這件事情的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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