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禁吃貓、狗肉 國際人道協會讚:踏出歷史性一步

▲虐待動物將重罰。(圖/達志)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對於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將加重刑責。對此,國際人道協會13日表示,台灣走向歷史性的一步,也是繼香港之後,第二個禁止販售貓、狗肉的亞洲國家。

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食用貓、狗肉等,也將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對於台灣立法通過禁止吃及販售貓、狗肉,並加重虐待動物的刑責,國際人道協會伴侶動物部門主任歐梅拉(Kelly O'Meara)表示,台灣踏出歷史性的一步,並向仍有吃狗肉的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及其他亞洲國家傳達此訊息。

歐梅拉表示,目前大部分的亞洲都認為吃狗肉是殘忍、令人震驚的行為,在現在保護動物的意識逐漸高漲,因此對於禁止狗肉交易,在亞洲已走向潮流,且符合民眾的長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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