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韓劇是「頹廢行為」 北韓修刑法...抓到判5年勞改!

▲韓國男神孔劉紅遍亞洲。(翻攝自/dispatch)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媒體2日報導,北韓日前修改《刑法》,加強處罰力度,若是北韓人民不守規定,接觸「頹廢行為」,也就是資本主義文化,最高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勞改。外界認為,可能因為近年來外界資訊流入,導致北韓內部凝聚力下降,才會促使平壤政府不得不出手,加大管理力度。

據南韓《韓聯社》報導,依照北韓《刑法》規定,「頹廢行為」是指閱覽及收聽頹廢、色情、汙穢內容的圖畫、照片、書籍、歌曲及電視電影,也就是說,若民眾接觸南韓電視劇、電影等資本主義文化的行為,即是與法律相牴觸。

報導指出,依照北韓2012年《刑法》規定,傳入、傳播或非法保存頹廢文化者,判處5年以下勞動改造,頹廢行為則判處2年以下勞改;但《韓聯社》取得北韓2015年修訂的新版本,若違反以上行為,最嚴重將處5年以上10年勞改,處罰力度明顯提高。

外界認為,韓流等外界訊息流入,導致北韓內部凝聚力下降,北韓政府認為問題嚴重,決定加大內部管控力度。此外,新修訂的《刑法》也新設「非法國際通信最」(刑法第222條),違反將判處1年以下勞動鍛鍊,情節嚴重時判處5年以下勞改。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