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官判決公開受檢視! 徐永明提修法籲開放法庭直播

▲徐永明認為,未來包括憲法法庭及一般司法法庭開庭時,都該直播,讓民眾更了解審判過程。(圖/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繼日前最高法院針對王光祿案進行直播,憲法法庭將在3月24日就同性婚姻言詞辯論跟進直播,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主張修正《法院組織法》第90條,未來包括憲法法庭及一般司法法庭開庭,都該有一致標準,進行直播,讓民眾了解審判過程,也讓法官判決公開受到檢視,希望司法院別當鴕鳥。

徐永明認為,不能只有相關單位認為重要或影響輿論的議題才進行直播,未來應有一致的標準。司法改革在總統蔡英文演說獲得最大掌聲,表示民眾期待很高,法官們做這麼多重要的決定,應該更公開透明的接受檢視,而直播是最簡單、且直接讓民眾感受到司法有改變的作為。

現行《法院組織法》第90條規定,法庭開庭時不可錄影,必要時可以錄影,未經許可者,審判長得以要求刪除錄影內容。徐永明質疑,「把權力限縮在審判長手上,到底圖利了誰?」法官若有一致的意見,直播無須修法就可完成,技術上也絕對沒問題,司法院應有立場和態度,如有困難,也可來立法院取經。

東吳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則說,司法改革最大的原因是人民不了解司法,而雖然現在全國一審刑事案件37萬件、民事案件一百多萬件,可以想像不會每件案件都直播,但原則上還是需確立一套標準,讓人民更了解哪些案件會公開直播。司法院若有心解決,不需要修法就可以完成,若是不願意,就只能在立法部門上處理,透過立委推動修法解決。

前檢察官、律師高宏銘表示,之前推動公開法庭法官掛上名牌也有許多疑慮,但成功推動後證實沒出現這些問題,事實上台灣早期法庭已經有類似直播的狀況,克賤法庭直播在國內是受到支持,雖然現在公開審理案件可以旁聽,但事實上手續繁雜,現場位置又有限,難以真正落實公開審理,但直播可以突破時間與空間的限制,讓民眾更簡單的去接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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