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支持台鐵懲處春節罷工未請假同仁。(圖/本報照)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有媒體報導,台鐵日前對370名員工寄出曠職通知書,但台鐵在1988年及2003年台鐵各發動了一次集體休假罷工,都無人受到懲處,更沒有人被記曠職,台鐵產業工會認為,「同樣是民進黨執政,態度為何不同?」不過,台鐵局則發出澄清,03年罷工,員工皆已辦妥請假手續或是休班、下班後投票,與本次不同。
台鐵局發出新聞稿澄清,2003年推出臺鐵民營化政策,臺鐵企業工會為了保障員工權益等三項勞資議題,經多次協商調解不成立,發起9月11日中秋節當天召開會員大會以投票決議取得2004年春節罷工權,參與投票所有員工皆已辦妥請假手續或是休班、下班後投票。
因此,與本次產業工會並未提出爭議協商及調解程序,即提出主張依法休假未到勤不同,臺鐵局將依規定對未完成請假程序,也會針對未到勤員工予以曠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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