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韓籍研究生搞上人妻 「不想玩妳,我要對妳認真」

▲丈夫除了離婚之外,還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2012年被丈夫發現MSN的露骨對話,對象是韓國籍台灣大學的李姓研究生,內容出現「我跟妳做愛,我不會用保險套」、「有滿足嗎」,兩人被告上法院。雖然檢方認為並未查獲相關物證,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方面,高等法院則認為兩人對話可認定曾發生過性行為,判決須賠10萬元,再以年利率5%計算直到清償。

判決書指出,陳女在2011年11月及隔年1月與李男用MSN聊天,內容包括男方的承諾與渴望,「我不想玩妳,我要對妳認真」、「上次我抱妳的時候,馬上有身體反應?」、「就算我很愛妳,為妳我可以做的事情很少」 以及女方回覆,「如果我說是我想做…你會討厭?」、「恩,所以,今天你有滿足嗎?」、「如果你也愛上我,你要先問你自己,能把我介紹給你的家人嗎?」對此,丈夫根據對話計算兩人發生過6次關係,除了離婚之外,還提出妨害家庭並且求償100萬元。

檢察官認為,對話雖然有許多性愛情節與曖昧內容,卻沒有查扣保險套等相關物證,加上陳女強調只是精神出軌、雙方從未見面,考量上述幾點,兩人可能只是經由網路交談,刑事部分不起訴,不過李男畢業後離台未出庭而遭通緝;高院民事庭則與地檢署看法不同,法官分析對話後認定兩人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因為曾出現避孕、懷孕之後會負責等內容,其中還有一次是發生在台大宿舍,才會出現「我沒想到你今天會請我上去」、「在你房間…何時讓你開始想做?」,所以判決須賠丈夫10萬元,再從2014年7月起以年利率5%計算直到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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