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丟大海 狠鴛鴦蔡京京、曾智忠免死定讞

▲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弒母案,2人皆判無期徒刑確定。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聯手弒母棄屍案,蔡女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曾男兩度判死後又改判無期;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蔡、曾2人皆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4年前花蓮豐濱海邊出現一具女浮屍,警方追查後發現駭人真相,因為殺人兇手就是死者的親生女兒蔡京京和她的男友曾智忠。蔡女不滿母親要求她和年紀大很多的曾男分手,2人在2012年5月竟聯手將蔡母活活勒死,再開車棄屍海中。

這起逆倫案震驚社會,蔡京京之後被診斷出有精神疾病,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犯後企圖把罪名推到蔡父身上的曾智忠判決卻出現大逆轉,原本一、二審都被判處死刑,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改判,認為他在求學時成績相當優異、操行良好,當兵時還多次被記功嘉獎,並非無教化可能,因此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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