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發共同聲明 譴責日本侵害漁權、人權

▲立法院議場。(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遭日本公務船扣押,並索取170萬保證金,馬政府連日痛批日方做法違背公海自由。立法院29日院會發表朝野共同聲明,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宣讀,對於日方侵害台灣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表達強烈譴責抗議。

朝野聲明指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的定義應是「漲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陸地區域」,沖之鳥面積合計約9平方公尺,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礁石」,只是礁而非島,日方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依國際慣例僅能主張12浬為其範圍,無權主張200浬經濟海域。

朝野聲明提到,日本政府於公海上多次強扣台灣漁船危害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嚴重影響雙方關係正面發展,要求外交部應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抗議,強力交涉,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此事件,以捍衛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格尊嚴。

▼立法院長蘇嘉全。(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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