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室友要求啪啪啪換WIFI 中輟國中女傻傻獻身後提告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國中中輟少女104年與友人在台北租屋,因沒錢裝WIFI,便向林姓男室友哀求提供訊號上網,不料,林男竟起色心要求少女以性交做交換,少女也真與林男上床換得使用WIFI,事後她感覺吃虧將此事告知友人,友人驚覺少女遭性侵,便陪同至警局提告,檢方偵查後25日將林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條例起訴。

林姓色男以開放WIFI共享要上床打一砲做條件,引誘未成年女室友發生性關係,今遭檢察官起訴。(示意圖/記者孫曜樟攝)

被害少女是在去年和多名女性友人共同在台北租屋居住,同一樓還有林姓男子住另一房間,由於,少女們沒錢裝WIFI,又想上網,少女便多次向房內有裝WIFI的林男求助,希望他能提供帳密分享訊號,但林男都沒答應。

直到去年7月間,少女趁在客廳與林男共同觀看電視時,再次哀求提供帳密共享訊號,林男竟色心大起,要求上床打一砲做交換條件,並趁機在少女身上揩油,被害人見狀說別鬧了並立即起身進房間,林男認為少女是默許上床嘿咻,也跟進房內,隨後2人就在半推半就下發生性行為,少女也如願獲得共享WIFI。

事後少女認為自己吃虧了,便將此事告知友人,友人驚覺少女遭林男引誘性侵,便陪同少女向警方報案,林男在檢警偵查過程中,均坦承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並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沒有任何強迫,性交過程少女也沒反抗或是說不要。

檢察官審酌少女年僅15歲屬未成年人,雙方上床是以開放WIFI共用為前提,屬有對價關係,因此,今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條例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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