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告性侵法官卻判無罪? 全因她用「女上男下」床戰

▲陳女指控遭到性侵,卻因為行為和姿勢太過怪異,法官判決無罪。(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女子在Line上認識了林男,林男邀陳女到家中遊玩,但陳女事後卻控告遭到性侵,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林男當時並未限制陳女行動,且家中尚有其他人在,卻都未聽見陳女的求救聲,兩人做愛的地點更是從床上、桌上與地板都有,最後以「女上男下」方式結束性行為,認為陳女指控不實,判決林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陳女在通訊軟體Line上認識林男,兩人相約出遊後,林男開車載陳女回家,陳女指控,林男在房中先是摸遍她全身,接著不顧其意願,將之壓制在床上脫去其衣物,當陳女試圖起身時,反被壓制在牆上,林男隨後躺在地上,逼陳女以「女上男下」方式結束性侵行為。

但法官審理時發現,不僅陳女指控被強迫脫去的外衣毫無破損,且過程中多有求救機會,林男的父親、曾祖母及姐姐都在家中,陳女不僅未呼救,「還可聽到她發出笑聲」,且兩人發生性行為的地點與姿勢不停更換,辯護律師也質疑,若非陳女自願,怎麼會有「女上男下」此種姿勢,卻不見陳女伺機逃跑?

判決書提到,法官在詢問陳女時,發現陳女的手機並未遭到扣留,且事後還由林男載送其前往車站搭車,且許多說詞反覆不一致,再加上陳女在事發後並未在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到前男友家中待了一下午才返家,且陳女坦承,男友與男友的友人都曾在事發後找上林男,主動談和解事宜。法官認為陳女行為在在與常理不符,且證據不足,因此宣判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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