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戶籍國民」入國程序將放寬 近3萬名僑胞受惠

▲內政部將放寬「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有近3萬名僑胞受惠。(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17日通過「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放寬台灣已經給予免簽證待遇的45個國家,保有永久居住權的僑胞,可給予與護照期效相同的入國許可,未來會有近3萬名僑胞受惠。

內政部為了平衡無戶籍國民與適用免簽來台外籍人士的入國程序,特別修訂「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增訂台灣已賦予免簽國家永久居住權的無戶籍國民,能夠給予與護照期效相同的入國許可,方便無戶籍國民入台。

內政部表示,台灣已給美國、日本及韓國等45個國家免簽證待遇,適用免簽證來台的外籍人士入國程序相當的方便;但無戶籍國民大多為台灣旅居在外的僑胞,若身分條件不能符合相關規定,持台灣護照只能申請3年以下的入國期限,比有免簽證國家待遇的外籍人士來的更加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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