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後再恐嚇!未婚男假扮老婆勒索小三


▲網路匿名性讓許多人可假冒他人名義進行詐騙。(圖/翻攝自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人妻搞不倫後被男方恐嚇!未婚的羅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已婚女音樂老師,雙方相約見面親熱,沒想到羅姓男子竟異想天開,假裝自己老婆,寫信給女方要求遮羞費,法院判定羅男恐嚇罪成立,賠償10萬元。

根據法院資料,這起離譜的案件發生在民國96年7月,未婚的羅姓男子在電子科技公司擔任經理職務,在網路上認識已婚的女音樂老師,雙方相約在台北市信義區停車場會面,並有親熱舉動。

事後未婚的男方竟「虛擬」出羅男老婆的角色,寫信給女老師,表明知道自己老公有外遇,要求女老師支付遮羞費百萬元。而女老師擔心事發影響自己婚姻,前後被勒索付出40多萬元,由於不堪其擾,最後決定報警。

原本的網路不倫戀,男女雙方正式撕破臉後,女方反控羅男曾強吻,並壓著她意圖口交未遂,控告羅男性侵。但法院認定女方在事發後曾到看守所探望,還鼓勵對方,也在給假「羅妻」回信中表明雙方沒有性行為,因此性侵不分部成立;恐嚇罪則判處1年2個月徒刑確定。

羅男最後把騙來的40多萬元還給女老師,但女方認為自己精神上受到煎熬,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42萬元,台北地院最後判決羅男賠償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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