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妳要原諒哥哥!」 色男猥褻16歲身心障礙女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2歲的張姓男子和一名16歲女子去年暑假期間於網路聊天室認識,兩人出遊後,張男以能夠幫女子轉學為理由,將她騙到家中;女方控告張男於家中掐她脖子,還說「妹妹妳要原諒哥哥」等話對她猥褻得逞,之後更恐嚇女方。板橋地院2日判男子1年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板院的判決書指出,少女住在張男家中期間,男子趁她於房間睡覺時,不理會其反抗,硬是將女子壓在床上,之後改掐脖子,並說「妹妹你要原諒哥哥」等語,猥褻女方得逞。被害人之後逃走,向學校老師求救;而被害人逃走後,張男多次以網路恐嚇她,被害人因而報警。

由於檢方認為張男是對身心障礙者下手,因此在起訴時原對他求處重刑;不過開庭時,女方對答很正常,法官認為如果她不主動說,其實不會發現被害人有智能障礙,加上她也坦承沒跟張男說自己有身心障礙手冊,所以最後認定張男應該不知道被害人有身心障礙。

法官審酌後,雖然張男以往就有過妨害性自主,對被害人的犯案又明確,但事發後雙方有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與恐嚇等罪,判處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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