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鏡週刊》今(6日)報導,檢調偵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貪案進入深水區,專案小組在跨年前夕首度約談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由於相關金流已過濾完成。對此,黃國昌怒斥,國家司法的公信力已經被民進黨政府黨檢媒三位一體玩慘了,姑且不論他裡面講的內容正確不正確,一個最根本問題是,誰違反偵查不公開?刻意片面扭曲內容給《鏡週刊》炒作,「想要羅織入罪,放馬過來」。
針對今天幫退休軍警消打團體訴訟,是否要爭取60歲以上族群的支持?黃國昌說,第一 幫退休警消爭取權益,是我們一直在做的事情,跟選舉沒任何關係,從過去到現在到未來,都會持續做的事情,跟選舉無關,不用有太多政治聯想。
黃國昌說,黨檢媒三位一體的《鏡週刊》,好像今天又寫了一些東西,我看了只有一個感想,在新的一年還是沒有什麼長進。更令人覺得遺憾的是,整個國家司法的公信力,已經被民進黨政府黨檢媒三位一體快要玩慘了。
黃國昌說,就像是柯文哲說的,現在整個檢調系統跟法務部是唾面自乾,「我就簡單地請教一件事情,特定的人有無被約談、講了什麼,《鏡週刊》怎麼知道?是通靈嗎?」
黃國昌指出,如果不是檢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姑且不論他裡面講的內容正確不正確,一個最根本問題是,誰違反偵查不公開?又在刻意片面扭曲內容給《鏡週刊》進行媒體上的炒作,「想要羅織入罪,放馬過來」。
「《鏡週刊》在那邊亂寫,相關的訴訟我都已經提起。」黃國昌說,他可以負責任跟媒體說,他所進行的訴訟程序沒有偵查不公開問題,看了《鏡週刊》、《鏡電視》交給法院的答辯狀真的會噴飯,《鏡週刊》說有人爆料所以他們就這樣寫,這是現在新聞傳播學院教的新聞倫理跟專業、記者查證義務嗎?有人爆料就這樣寫?誰爆料、證據是什麼通通都沒有,唯一答辯是「有人爆料」,真的太可笑了。
黃國昌批,《鏡電視》之前胡說八道,他要求道歉,還理直氣壯說有查證,「結果我看到他們答辯狀,看了也是快噴飯,說沒有啦,我們只是轉載《鏡週刊》,不關我們的事,你們自己寫的答辯狀,要不要貼在公司網站上看看?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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