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女特助激情偷吃總經理!二寶媽崩潰 同事:連工地的人都知道

▲外遇、出軌、偷吃。(示意圖/AI協作)

▲公司同事透露,在監視器畫面看到男女雙方在辦公室內摟摟抱抱。(示意圖/AI協作)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人妻阿琳控訴丈夫阿強與公司特助小琪(皆化名)發展不倫戀情,導致婚姻破裂。一審法院認定小琪與阿強的曖昧對話及金錢往來證據明確,判小琪須賠償阿琳60萬元精神慰撫金。小琪不服上訴,惟高雄地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阿琳與阿強於民國96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小琪自111年10月起擔任某建商公司總經理阿強的特助。自小琪到職不到一個月,便與阿強關係密切,雙方頻繁以「想抱妳」、「我硬了」等親密語句對話,甚至互傳自拍照。阿強曾於訊息中承諾「10月5日簽字離婚」,並提及與小琪共築新居的規劃,表明欲與其共度未來。

阿琳舉證阿強與小琪間大量LINE對話,以及公司同仁、老闆提供的證詞,均顯示兩人有逾越一般同事關係之情事。阿強也曾對同事坦言:「我們除了性行為外其他都做了」,更透露兩人曾因醉酒而發生關係。

公司老闆吳男也出庭證稱,應該是在112年夏天,他透過公司監視器畫面看到小琪與阿強在辦公室內摟摟抱抱,阿強還搭著小琪的肩膀一同走入辦公室,舉止親密遠超同事之間應有分寸。他強調:「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們的關係,連工地的人都知道小琪是阿強的小三」,新進員工甚至常問起兩人是否正在交往。

小琪辯稱兩人僅有工作往來,匯款70萬元為代購公司員工禮品用途,且否認破壞婚姻關係。不過法院認定,相關對話與行為已構成對婚姻誠信義務的重大侵害,屬不法侵害配偶身分法益。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事件影響程度,60萬元慰撫金屬合理範圍。

法院並強調,婚姻中誠實義務為基本核心,一旦第三者介入造成婚姻破裂,即構成重大人格法益侵害,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本案經二審確認證據充分,駁回小琪上訴,維持原判,阿琳勝訴確定。

12/27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04 2 5516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