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10號東向25.4公里里港路段火燒車。(圖/第五公路警察大隊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32歲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0號東向里港路段時,因車輛顯示溫度過高停於外側路肩,引擎室突然起火燃燒,第五公路警察大隊獲報處理,會同高雄市消防局人員滅火,現場駕駛1人未受傷,確切起火原因由消防局鑑定研判。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於12月5日22時16分國道10號東向25.4公里(里港路段)火燒車案,立即派員處理。
經查,32歲劉男駕駛自用小客車,因車輛顯示溫度過高停於外側路肩後引擎室起火燃燒,現場駕駛1人未受傷,占用外側路肩,火勢已由高雄市消防局人員於23時18分撲滅,確切起火原因由消防局鑑定研判。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車輛平時應定期保養維護,行車上路前務必做好車輛車況檢查(油、水、煞車、輪胎、燈光等) ,避免發生類似事件,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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