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運送證照將收費 駕駛證書、臨時通行證最高100元

▲▼台北市區監理所,櫃台,窗口,罰款,汽燃費            。(圖/記者李姿慧攝)

▲危險物品運送相關證照和通行證申請研擬收取規費。(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危險物品運送的駕駛證書和臨時通行證不再免費,交通部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草案,新增「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及「臨時通行證」兩項收費項目,規費50元和100元不等,未來辦理相關證照將須繳納規費。

交通部說明,危險物品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隨車攜帶有效訓練證明書,另載運特殊物品、特殊規格特種車輛或動力機械須申請臨時通行證,方得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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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關證書和臨時通行證申請為免費,並未收取相關規費,不過交通部表示,為有效反應監理機關辦理相關業務所需耗費人力,以及行政資源成本,規劃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新增「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及「臨時通行證紙本及電子化」之收費基準。

根據交通部規劃修法,新增收費包括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每枚100元,紙本臨時通行證每份100元,電子化臨時通行證每份50元。

交通部表示,交通部已於114年10月3日公告預告修正草案,正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公告截止日期為114年12月2日,完成預告程序後尚須報請財政部同意,再循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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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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