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離婚拿不到十分之一」小三洗腦富商 嗆咒正宮早點死

▲桃園市林姓女子3年前與吳姓丈夫離婚,7個月後竟產下一子,吳姓前夫怒控林女妨害家庭,但因5月底大法官宣告通姦除罪化,地院依法撤銷原判決。(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台灣一名富商婚外情被正宮要求贍養費,小三得知金額後以「張清芳離婚只拿十分之一」為例洗腦富商。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灣一名富商遭爆與許姓女子婚外情,事件因富商遺落手機被子女揭露。許女得知富商離婚條件需支付高額贍養費時,怒不可遏,甚至放話詛咒富商妻早死。富商妻蒐證提告,法院判許女賠償15萬元,案件引發熱議。

根據判決書指出,富商身兼美國、印尼及台灣多間公司的負責人,長期往返三地。2023年,他在美國陪伴家人時,忘記帶走一部手機,結果被孩子發現其中的訊息。孩子查看後驚訝發現父親與許姓女子有不正當關係,許女甚至在訊息中撒嬌:「情人節我又是一個人過。」消息一傳到母親耳中,富商妻才恍然丈夫出軌。

事態更因富商提離婚升級。富商妻拒絕離婚,提出養她至終老的高額贍養費條件。富商只願提供5、6千萬加一棟美國房產,雙方談不攏,離婚暫緩。不料小三得知條件後,竟不滿地對富商洗腦:「假設她再活25年,你至少要付2億元。請你不要逼我詛咒她早點死掉。」她還拿歌手張清芳的離婚案例作比較,抱怨:「張清芳拿的都不到十分之一,你還會有錢照顧我嗎?」

富商妻蒐集大量證據後,提告許女侵權求償100萬元。高雄法院審理時,許女否認有婚外情,辯稱富商夫妻早無感情基礎,自己並未破壞婚姻。然而,法官依訊息內容及其他事證,認定許女與富商確有曖昧關係,裁定她侵害婚姻權益,判賠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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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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