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愛上妻子表妹竟要求「大方接受二房」 結局賠8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竟然與她的表妹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甚至透過電子郵件告訴她,「我已經愛上表妹,希望妳大方接受表妹當二房」,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30萬元。雖然阿強和小美矢口否認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日前被判處應連帶賠償人妻8萬元較為適當。

情侶,夫妻,配偶,牽手,散步,約會,外遇(示意圖/CFP)

▲阿強愛上妻子的表妹小美,他竟然還要求妻子接受「二房」。(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阿強是她的丈夫,小美是她的表妹,阿強卻在2024年11月間向她坦承發生婚外情,對象居然是小美,並提出兩人「超友誼」的訊息為證,當時小美也承認做了對不起她的事情,事情曝光之後,雙方約定不會再聯繫,沒想到事隔1個月就被抓包兩人共處車內,

更讓人妻傻眼的是,汽車抓包事件之後,她打電話聯繫小美,小美坦承兩人仍繼續保持交往關係,丈夫阿強則是在今年1月透過電子郵件向她表明,「我已經愛上表妹,希望妳大方接受表妹當二房」,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3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阿強承認對小美有好感,但兩人絕對沒有做出踰矩的事情,是他自己單方面滋生情愫而已,他對妻子和小美都感到很抱歉。小美也堅稱沒有做出踰矩行為,當初之所以會對表姊說出「做了對不起妳的事」等話,是指自己沒有立刻主動拒絕阿強的過度關心,反而讓阿強存有曖昧幻想這件事情。

不過,法官檢視阿強和小美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兩人曾互傳「愛妳喔」、「我也愛你啦」、「要刪訊息很麻煩,不說了」、「愛不到妳更麻煩」等訊息,兩人之間互動親暱,依照客觀社會通念,足以認定已經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的交往分際,最終沒有採信他們的說詞,並判兩人應連帶賠償8萬元給人妻,全案仍可上訴。

12/24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18 2 5661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