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被刻板印象壓過去 女性律師常被稱「小姐」、「妹妹」

▲「律師職場中性別分際與倫理」研討會與會人員(圖/翻攝自全國律師聯合會網站)

▲「律師職場中性別分際與倫理」研討會與會人員(圖/翻攝自全國律師聯合會網站)

記者黃哲民、葉品辰/台北報導

全國律師聯合會昨(19)日舉辦「律師職場中性別分際與倫理」研討會,邀請多位資深與年輕世代律師共同探討性別刻板印象、職場倫理界線及性騷擾防治等議題。參與者分享相關親身經歷,期盼推動尊重專業、落實性別平等的律師執業環境。

就性別平等方面,蔡順雄律師指出,男性律師大多被稱為「律師」,但女性律師卻常被稱為「小姐」甚至「妹妹」,反映出社會對女性專業的潛在質疑,此種性別刻板印象,是潛在刻板印象中質疑女性律師的專業的外在表現,他呼籲律師遇到此類狀況可主動糾正。

楊靖儀律師則以實務個案說明,性騷擾不僅傷害被害人,也可能造成律師、社工等協助者的心理負擔,因此律師更應理解身體界線,避免成為無意間的加害者。

范瑞華律師則從律師制度與文化方面補充,小型事務所中常見的老闆與助理一對一工作型態,更應建立申訴與支持機制;趙鈺嫻律師認為應建立匿名保密申訴平台,保障受害者安全。這場研討會透過律師分享經歷與想法提升律師界各角色平等的工作環境,更為提供了具體的行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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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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