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立中山大學。(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國立中山大學於2021年6月進行「仁武校區監視系統建置」公開招標,由謝姓男子經營的科技公司以24萬元的價格取得標案,合約中明定所使用的監視器不得採用中國製產品,但謝男為降低成本並牟取不當利益,私下購買大陸「大華牌」監控設備,再偽造台灣廠牌的產品標籤,企圖矇混過關但仍被識破,法院審理後,依偽造私文書判他有期徒刑1年4月,違約的部分,謝男的公司也被判罰24萬元。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開設的科技公司,2021年以24萬多元標下中山大學仁武校區監視系統建置案,合約白紙黑字載明「不得使用中國製品」,但他卻私下購入大陸「大華牌」監控器,再動歪腦筋偽造標籤,整組監視器被披上「台灣製」假皮,堂而皇之通過驗收。
後來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謝男坦承為掩飾來源而偽造標籤,檢方進一步發現,不僅中山大學遭殃,高雄榮總台南分院也同樣受騙。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謝男涉及兩次以詐術影響政府採購開標結果及一次行使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120萬元。
針對違約部分,中山大學另行提出民事求償。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謝男未出庭答辯,法官依據相關證據,判決其應賠償約24萬元損失,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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